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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南昌航空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27 17: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江西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提高全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全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校广大师生干部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广大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使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进一步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三)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广告欺诈等不法行为。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有企业和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学习宣传有关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邮政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有关农村土地管理、土地承包、耕地保护、林权改革、农业开发、城乡统筹、民主管理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有关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劳务输出等法律法规,促进对外开放新格局构建;学习宣传有关科技创新、教育改革、人才强省、文化发展等法律法规,促进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学习宣传有关交通运输、能源开发、水利安全和信息通信网络等法律法规,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学习宣传有关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学习宣传有关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律,营造依法保护和优化鄱阳湖生态环境、依法开发和利用鄱阳湖生态资源的法治氛围,服务和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六)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学习宣传有关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八)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自觉接受监督评议。要采取措施保证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加强教育监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议工作,保障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重点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二)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

  2、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治校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

  3、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保证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4、对大学生要开展法学基本理论的教育,将法律教育列入大学生课程,培养大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

  5、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要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开展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上半年)。学校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准备普法学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和自查,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六五”普法领导工作小组,明确领导职责。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报刊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共同构建普法教育的社会网络。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