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省指导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主要由党务校务督查办组成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督导组,负责对二级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督导组分组安排: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督导单位 | 备注 |
一 | 应保银 | 章 燕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航空制造工程学院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科技学院党委、医院党总支 | |
二 | 傅 强 | 吴海莉 | 机关党委、飞行器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软件学院党委、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工程训练中心党总支、昌航资产公司直属党支部 | |
三 | 顾 新 | 罗兰萍 | 外国语学院党委、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土木建筑学院党委、文法学院党委、通航学院党委、后勤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 | |
四 | 盛世发 | 罗来龙 | 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航空服务与音乐学院党委、附属学校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离退休教职工党委 |
二、指导督导重点内容:
1.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省指导督导组001号工作提示,要求指导督导工作要尽快开展起来,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关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二级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情况、二级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4本指定书籍发放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列入“三会一课”情况、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列出项目清单情况。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对百年党史的学习作出系统安排。
2.结合各阶段学习任务,指导二级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专题学习、专题读书班、专题培训、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落到实处,督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收集学习教育过程中党员干部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3.在指导督导工作中,注重发掘特色和亮点,同时查找存在的问题。
南昌航空大学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