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报送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和通讯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新闻宣传工作上台阶,及时掌握全校各院系、职能部门发展动态,搭建信息沟通的平台,全面提高内外宣传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学校宣传工作。
一、报送对象及主要职责
1.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1名:党政群团、教辅机构请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担任,各学院由党委书记担任,主要负责审阅本单位新闻信息,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对舆论导向进行把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负责本单位网页内容的核实和检查,督促网页内容的更新;负责本单位及下辖各级各类组织微博的审核和管理。
2.通讯员1名:主要负责本单位新闻信息的采写、编辑、报送工作,挖掘教学、科研、管理等相关新闻热点,核实并确保新闻内容完整,及时送本单位新闻信息工作,在新闻发生的第一时间内,最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通过办公系统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校园网:发至罗晖、张春晨,校报:舒越);负责本单位网页内容的更新;负责本单位及下辖各级各类组织微博的运行与监督以及微博舆情的处置和反馈。
二、对通讯员的基本要求
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能够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有一定文字功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三、报送办法
请将报送人信息和联系方式,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党委宣传部余海处,电话:83863183。
四、报送截止日期
2013年9月30日
党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