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校园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的指导地位,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发展的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加强内容审核,重大活动须报宣传部审批。凡因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主办单位(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过程监管。在活动进行中,如发现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要及时制止并消除影响。
三、举办涉外学术交流活动、涉外讲座论坛、境外基金资助的各类活动、来华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开设的讲座,须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再转宣传部审批。
四、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资料备案存档工作,以备检查。
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